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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之建築物使用類組變更或主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或其他與原核定不合之變更申請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午休時段;(12:30-13:00)櫃台停止服務。

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案件申請

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