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管理臺北市建築工程樣品屋,建造執照之起造人應檢具文件申請核發建築許可後,始得設置樣品屋。
上午08:30-12:30
下午13:30-17:00
午休時段;(12:30-13:30)櫃台停止服務。
樣品屋申請設置、展期及竣工
臺北市建築工程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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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建築資訊e點通
臺北市網際網路執照存根影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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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建築工程搭建樣品屋及設置臨時廣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