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329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3年7月31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本處研討室
主席:虞積學處長 紀錄:馬永禎
出(列)席人員:
王金棠 羅文明 洪德豪 李松鶴 鄭大川 汪海淙
李彧 謝政憲 洪崇嚴 鄭孟昌代 范進昌代 李豪偉
楊桂環 劉文麗 陳威廷 曾美惠 盧姚伶 張家綺
李淑娥 梁家源 林震光 蘇志展
壹、 頒獎:頒發本處113年第2季(4月至6月)電話禮貌服務考核表揚獎狀。
主席指示:請各科室隊主管轉知同仁注意為民服務應對態度及答覆說明方式,避免情緒性發言。(各科室隊)
貳、 轉達本週第2306次市政會議及第363次局務會議指(裁)示事項:
一、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屋頂違建拆除個案,請確實督促社區管理委員會於9月15日以前自行拆除完竣。(違建處理科)
主席指示:本案相關進度請違建處理科適時上傳局長群組報告。(違建處理科)
二、有關「臺北市403地震列管紅黃單建築物修繕補強補助計畫」業經市長室退回,請從速修正相關經費動支113年度災害準備金一億元。(使用科)
主席指示:請使用科積極追蹤專簽公文流程。(使用科)
三、上週凱米(GAEMI)颱風來襲,EOC通報建築工地施工圍籬倒塌11件、建築工地安全防護缺失8件,請依建築法裁罰承造人9萬元。爾後颱風來襲前請加強宣導,若發生廣告招牌掉落或違建鐵皮毀損者,將收取代拆費用。(施工科、公寓大廈科、違建處理科)
主席指示:處理緊急危害公安通報案件,除收取代拆費用外,依法裁處執行細節,請李主任秘書召會討論。(施工科、使用科、公寓大廈科、違建查報隊、違建處理科)
四、請統計近三年颱風警報發布後,EOC通報建管處案件量,俾提報張副秘書長會議中討論。(總工程司室)
主席指示:請總工程司室針對民眾運用1999、陳情系統等不同管道通報緊急案件分類統計,並請鄭專門委員協助規劃約聘人力調配事項。(總工程司室)
五、請盡速邀集局都市設計科、臺北市建築師公會、法務局及林副總工程司,共同討論綠化實施規則修正草案條文。(建照科)
主席指示:請建照科於本週內先向法務局確認修正「臺北市新建建築物綠化實施規則」(草案)相關意見及訂定「臺北市建築物能源耗用管制辦法」(草案)預告程序。(建照科)
六、8月4日辦理基泰大直受損戶第2次協調會後,請主動發布新聞稿對外說明。(施工科)
主席指示:請施工科持續追蹤瞭解建商後續處理進度。(施工科)
參、 本處第11328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略)
裁示:
一、403地震列管紅黃單案件處理情形,請使用科整理列表,發布新聞稿對外說明。(使用科)
二、請使用科加速篩選疑似空置無人維護老舊建築物,於市議會開議前完成造冊。(使用科)
肆、 各業務科室隊重點工作提報:(略)
裁示:
一、為掌握本市建築執照辦理情形,請建照科指派專人控管;士林區芝蘭段四小段建造執照變更設計涉農業用地面積檢討個案,請建照加速處理。(建照科)
二、防汛期間鄰接山坡地施工中建築開發案排水設施檢(抽)查機制,請施工科持續研議處理。(施工科)
三、南港軟體經貿園區新建案使照問題,請施工科簽報本府召開跨局處研商會議。(施工科)
四、本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2專案規劃宣導作為、未完成申報案件後續裁罰等事項,請使用科備妥資料安排處長室討論;「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補助作業要點」修正案,請使用科加速簽辦進度。(使用科)
五、請公寓大廈科落實督導承商加強執行廣告物違規使用清查取締及拆除巡查工作。(公寓大廈科)
六、國土管理署專案約用人員電腦設備問題,請資訊室協助營建科向資訊局爭取,並請李主任秘書協調電腦設備財產短期留用問題。(資訊室、營建科)
七、以花蓮既存違建鐵皮墜落危害個案為例,請違建處理科針對已查報案件後續排拆因應作為先行討論。(違建處理科)
伍、 提案報告(討論):(略)
一、人事室宣導事項:重申公務員服務法兼職兼課相關規定。
裁示:不論平日或假日,本處員工兼職、兼課均應事前簽請處長同意,請各科室隊主管宣導同仁依規定辦理。(各科室隊)
二、處本部提報:本府113年7月16日第246次主任秘書會報紀錄。
裁示:本府第246次主任秘書會報紀錄決議事項,請各科室隊主管轉知同仁配合辦理。(各科室隊)
三、總工程司室提報:
(一)本處113年6月24日至7月5日電話服務禮貌考核結果。
(二)業務科隊逾期未結公文情形。
(三)超過26日未結公文表。
(四)訴願預警案件。
(五)監察院公文辦理情形表。
裁示:
(一)超過26日未結公文,請使用科、施工科、公寓大廈科主管督導並協助承辦同仁盡速結案。(使用科、施工科、公寓大廈科)
(二)餘案洽悉備查。
陸、 臨時報告:
一、王副處長臨時報告:本處地下1樓儲藏室漏水、收納問題。
裁示:本處地下1樓儲藏室漏水問題,請使用科會同秘書室現勘後通報公管中心修繕,並請使用科辦理地下1樓儲藏室收納層架採購作業。(使用科、秘書室)
二、羅副處長臨時報告:
(一)議員關心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物申請案疑義,請建照科加速簽提本局技術會報討論。
(二)為辦理本處新官網首頁版面美化事宜,請業務科於本週五(8月2日)前提供1則圖例予資訊室續處。
裁示:請建照科、業務科、資訊室依羅副處長意見配合辦理。(建照科、業務科、資訊室)
三、洪總工程司臨時報告:
(一)申辦建築執照涉及樹木保護審查事項,請建照科盡速簽陳重新發布局函。
(二)議員關心信義區松壽路外牆鷹架搭設廣告個案。
裁示:
(一)請建照科加速簽發局函對外說明申辦建築執照有關樹木保護審查事項。(建照科)
(二)信義區松壽路外牆鷹架搭設廣告個案,請使用科會同施工科現勘確認許可內容,如為撤銷原處分即由公寓大廈科依法續處。(使用科、施工科、公寓大廈科)
四、李副總工程司臨時報告:冬至日北向日照陰影檢討1案,請建照科盡速修正再陳。
裁示:請建照科依李副總工程司意見配合辦理。(建照科)
柒、 散會。(中午12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