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處近年來針對北市屋頂既存違建擅自裝修隔出三個以上使用單元(下簡稱三單元違建)成立專案持續優先查處,期能降低發生火災之風險,維護市民居住安全。
建管處說明單元數之認定為:具有「固定」門扇及壁體之臥室、儲藏、餐廳、廚房及其他類似性質之空間,且違建範圍內僅得配置兩處以下之衛浴空間及一處無封閉具有起居室性質之空間(其改善範例可詳附檔平面圖圖示);經建管處認定違反上述規定者,倘所有人配合改善至兩個以下使用單元,並於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後,則可列入分類分期列管,否則優先查報拆除。
統計104年至113年6月底,已處理2,181件三單元違建案,建管處處長虞積學表示,為維護市民居住安全,將持續優先處理涉有危害公共安全之屋頂三單元專案,並呼籲市民儘速配合改善,以免遭查報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