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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大安區空屋騎樓樓板塌陷,建管處漏夜拆除清運

臺北市大安區文昌街一棟兩層樓民宅,於3月19日晚間約10時32分,騎樓樓板忽然坍陷,所幸無人受傷,北市建管處接獲通報立即派員前往現場處理,拆除可能持續塌陷之構造物,並將散落於周邊及道路之建材破碎清運,以維護公共安全,後續將追究建築物所有權人違反建築法之責任並責令限期改善完成。

建管處王金棠副處長表示,經查坍陷之建築物為未領有使用執照二層加強磚造加強磚造老舊房屋,目前已無人居住,於接獲塌陷意外通報後,立即會同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緊急派員前往勘查處理,現場初步研判坍塌原因疑似房屋老舊疏於維修,外牆、柱及樓板有龜裂情形,建物所有權人未善盡管理維護之責繕,裂縫持續擴大,導致本次騎樓板坍塌事件。所幸塌陷建築物係一獨立構造,尚不影響兩側鄰房結構安全。

建管處表示,因騎樓樓板坍塌可能持續,經公會建築師勘檢後建議應立即拆除有公安之虞騎樓範圍的外牆、柱及樓板等構造物,另散落周邊及道路側之建材應立即清除,並管制人員禁止進入有安全疑慮的範圍;建管處也隨即立即調派挖土機、卡車等機具於現場破碎清運,至 今(20)日凌晨3時50分完成相關作業,目前現場尚無立即公安疑慮,並已圍設封鎖線管制人員進出。

建管處虞積學處長表示,緊急處理工作已告一段落,對於建物所有權人未善盡管理之責,造成建築物樓板塌陷事件,後續將依違反建築法第77條第1項規定追究所有權人責任並責令限期完成改善,除將依同法第91條規定處以6-30萬罰鍰外,如未依期限改善得再連續處罰。另外,如因維護管

理不善肇致人員傷亡,建物所有權人應亦負擔相關民刑事責任,藉此呼籲建築物所有權人應善盡管理維護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