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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本要點業以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7月31日北市都建人字第11361517712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24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