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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賡續推動照護關懷本府退休公教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請各機關(構)學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本府爲落實關懷與照護退休人員,於107年12月3日訂定「臺北市政府加強照護關懷退休人員推動方案實施計畫」,方案內容及主辦機關如下:

(一)推動「臺北市政府加強照護關懷退休人員實施要點」、薪傳人力運用制度、場館票價優惠:本府人事處。

(二)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本府都市發展局。

(三)以房養老:本府社會局。

(四)就業專長訓練: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五)青銀共創:本府產業發展局。

(六)銀向就業:臺北市就業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