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451次處務會議紀錄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451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4年12月31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本處研討室 主席:虞積學處長 紀錄:馬永禎 出(列)席人員: 王金棠 羅文明 洪德豪 李松鶴 吳琇瑩 洪崇嚴 謝政憲 鄭孟昌代 莊家維 梁家源 李豪偉 詹益勝 楊桂環 劉文麗 游侑晉 張翊辰 盧姚伶 林金良 羅亞蘭 邱玉香 楊景程 蘇志展 林歷安 壹、 轉達本週第2379次市政會議及第378次局務會議指(裁)示事項: 一、持續列管施工鷹架及防護網之防火防焰安全相關行政程序一案,請速依王副秘書長批示修正,補充變更使用執照、室內裝修涉及外牆修繕開口部位保護材的防火安全納入管理,並儘速完成簽報。(施工科) 主席指示:為本市新建工程及外牆修繕等工程施工鷹架及護網之防火、耐燃性能等管理措施專簽市府一案,請施工科依處長室會議結論於今日(12月31日)內提報洪副總工程司及吳專門委員釐清修正內容後速陳。(施工科) 二、持續列管「外牆應申報建築物逾期未修繕案件裁處原則原則」,請速依處長會議指示修正,待簽報局長核可後再行解列。(使用科) 主席指示:請使用科先將修正簽文及附表提報李主任秘書及吳專門委員確認後再行上陳。(使用科) 三、12月27日夜間本市發生四級地震,本府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作業流程,請再檢討修正。(使用科) 主席指示:請使用科檢討聯繫動員專業公會勘估報到情形,洽總工程司室討論需於203圖書室開設處級緊急應變小組運作與備援人力事宜,本案並請李主任秘書及王副處長協助督導。(使用科、總工程司室) 貳、 本處第11450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略) 裁示: 一、為釐清綠建築標章延續認可與建築物能效揭露執行標準,請洪總工程司召集建照科、使用科、營建科研討整合處理方案。(建照科、使用科、營建科) 二、請施工科儘速整理115年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運送新制QA,提報洪副總工程司及吳專門委員確認。(施工科) 三、未完成綠建築標章延續認可後續裁罰問題,請使用科與法務員討論。(使用科) 四、為整合輔導老舊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與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一條龍服務,請使用科、公寓大廈科備妥預算計畫執行期程、專業機構媒合意願、設定收費範圍等資料,儘速提報李主任秘書及王副處長討論。(使用科、公寓大廈科) 五、局都市設計科(第三科)針對「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規則」修正案相關意見,請公寓大廈科與法務局溝通另訂規範可行性。(公寓大廈科) 參、 各業務科室隊重點工作提報:(略) 裁示: 一、議員質詢老舊公寓增設電梯繳納停車代金議題,請建照科加速整理法案草案與修法說明,本案並請洪副總工程司協助督導。(建照科) 二、查內政部營建署111年8月17日台內營字第1110815148號函檢送「建築物地坪面磚防滑係數或等級指導原則」建議標準,考量本市做為首善之都、全國之表率,為維護行人通行安全將於115年起執行騎樓整平專案之新施作鋪面,應提升併案檢具符合防滑係數檢驗值(C.S.R.穿鞋)大於0.7以上。請建照科會同施工科檢討新建建築工程執照申請案所需書圖文件與列管事項,規劃通案執行期程。(建照科、施工科) 三、有關變使竣工與室裝竣工之行政審查合併簡化事宜,請使用科整理資料提報李主任秘書討論。(使用科) 四、115年度「應持續不中斷」委辦案件,由114年標案契約期滿後續擴充預算金額及目前簽辦進度,請使用科、公寓大廈科、資訊室主管逐案確認補充填報。(使用科、公寓大廈科、資訊室) 肆、 提案報告(討論):(略) 一、總工程司室提報: (一)歷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未結案件執行情形報告表。 (二)本處列管法規整理計畫報告。 (三)超過26日未結公文表。 (四)監察院/行政院交查公文辦理情形表。 (五)訴願預警案件。 裁示: (一)歷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未結案件,列為A級解除列管,列為B級持續列管,請權責科室持續辦理。(使用科、施工科、建照科、公寓大廈科、資訊室) 1.修正建築執照注意事項附表一案,請建照科向吳專門委員報告。(建照科) 2.基泰大直建案損鄰事件行政調查報告檢討策進作為涉及放樣勘驗期程修正一節,同意展延至115年3月底,請施工科積極處理。(施工科) 3.調整建築資訊e點通系統施工進度圖層一節,同意展延至115年3月底,請施工科會同資訊室持續辦理。(施工科、資訊室) 4.訂定本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部分鑑定通案處理原則及檢討室內裝修未申請施工許可前裁罰作業流程二案,同意展延至115年3月底,請使用科積極處理。(使用科) 5.因應本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定期巡檢列管案件逐年增加,檢討定期巡檢要件,研簽簡化方案一節,同意改為科級列管,請使用科專案續處。(使用科) (二)超過26日未結公文,請使用科、公寓大廈科、施工科主管督促承辦同仁加速結案。(使用科、公寓大廈科、施工科) (三)監察院交查、訴願答辯案件,請使用科主管督導承辦同仁盡速辦結,並請適當調整業務分工。(使用科) (四)餘案洽悉備查。 伍、 臨時報告: 一、王副處長臨時報告: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簽報專案處理之違章建築,於會辦公文時要求代拆費用問題。 裁示:請違建處理科邀集相關科室研議簽會意見內容及後續執行方式。(違建處理科) 二、洪總工程司臨時報告:請建照科加速處理與「建築物綠化」相關續辦事項: (一)新建建築物「無法綠化之面積」於檢討綠覆率及綠容率時,准予扣除之項目,從速簽報發布。 (二)委外研擬「臺北市新建建築物綠化管理維護計畫範本」。 (三)委外研究喬木「降溫係數」區分為3至5類樹種之可行性。 (四)新建建築物核算工程造價時,依綠化實施規則設置之「立體綠化設施」,宜按其綠覆面積一併納入「總樓地板面積」檢討,並據以提列公寓大廈公共基金,以符實際。 裁示:請建照科依洪總工程司意見配合辦理。(建照科) 三、洪副總工程司臨時報告:議員關心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政黨初選形象廣告張貼合法性問題,建請公寓大廈科協助先行檢視廣告內容、張貼地點等事項並妥為說明。 裁示:請公寓大廈科依洪副總工程司意見配合辦理,並向議員研究室宣導多加利用各區公所選舉公佈欄(電子看板)。(公寓大廈科) 四、人事室盧主任臨時報告:本處訂於1月6日上午9時30分召開114年終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請科室主管及考績委員準時出席。 裁示:請科室主管及考績委員配合辦理。(各科室隊) 五、政風室林主任臨時報告:本府近期發生二起門禁管制疏失案,為避免類此情形再次發生,請科室配合檢視門禁設施及管理作為,並督促值勤人員或加班同仁確實依規定落實門禁管制。 裁示:請科室主管宣導同仁下班前務必關妥電燈、電器設備及門窗。(各科室隊) 六、秘書室邱股長臨時報告:今日(12月31日)為114年度最後1個上班日,配合市政大樓周邊交通管制調整辦公時間,科室如有府、局、處函(稿)請於下午2時前送本室發文台作業。 裁示:請科室主管提醒同仁配合辦理。(各科室隊) 陸、 散會。(上午11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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