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450次處務會議紀錄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450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4年12月24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本處研討室 主席:王金棠副處長 紀錄:馬永禎 出(列)席人員: 羅文明 洪德豪 李松鶴 吳琇瑩 洪崇嚴 謝政憲 李御嘉 鄭孟昌代 莊家維 范進昌代 李豪偉 楊桂環 劉文麗 游侑晉 張翊辰 盧姚伶 林金良 羅亞蘭 蘇志展 林歷安 壹、 頒獎:本處114年度職業安全衛生績效年終考核優異科室獎狀。 第一組 最高分—秘書室;第二組 最高分—政風室。 貳、 轉達本週第2378次市政會議及第908次主管會報指(裁)示事項: 一、持續列管研訂「外牆申報提具改善計畫案件修繕期限原則」一案,請從速簽辦,俟批核後再申請解列。(使用科) 主席指示:本案請使用科盡速向處長報告修正內容。(使用科) 二、請重新檢視建管處各類災害應變處理機制,將指揮中心調整至「局」,並將都發局各科室及都更中心納入工作群組,擴大人力資源投入災害應變及復原工作。(總工程司室) 主席指示: (一) 本案請總工程司室聯繫建築管理科(第八科)共同討論因應。(總工程司室) (二) 自115年1月1日起,建照科承辦同仁不再支援施工科參與本處緊急應變小組輪值。(建照科) 參、 本處第11449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略) 裁示: 一、民間一般集合住宅綠建築標章延續認可實務面查核問題,請建照科會同使用科儘速洽詢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瞭解。(建照科、使用科) 二、有關整合輔導老舊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與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一條龍服務,請使用科、公寓大廈科依12月23日下午會議討論研議可行性,洽詢行銷廠商製播宣傳影片腳本,下週安排時間提報處本部長官再次討論。(使用科、公寓大廈科) 三、請公寓大廈科儘速整理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計畫階段裁處執行原則提出討論,並加速簽陳「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規則」修正案。(公寓大廈科) 肆、 各業務科室隊重點工作提報:(略) 裁示: 一、請使用科協助釐清碧山露營場停車空間堆置坍方土石問題。(使用科) 二、請使用科持續列管新建公有建築物應辦理綠建築標章延續認可案件,確認屆期仍未辦理者裁處怠金執行情形。(公寓大廈科) 伍、 提案報告(討論):(略) 一、處本部提報:本府114年12月15日第263次主任秘書會報紀錄。 裁示:(各科室隊) (一) 本府第263次主任秘書會報決議事項,請科室主管轉知同仁配合辦理。 (二) 議員索取資料需3個工作天流程圖,請科室主管提醒同仁依規定處理。 一、總工程司室提報: (一)114年度職業安全衛生績效年終考核結果及未完成職安課程名單。 (二)超過26日未結公文表。 (三)監察院/行政院交查公文辦理情形表。 (四)訴願預警案件。 (五)國賠未結案件表。 裁示: (一)請建照科、施工科、使用科、公寓大廈科、違建處理科、營建科、資訊室主管轉知同仁速於12月31日前完成114年度職業安全教育課程。(建照科、施工科、使用科、公寓大廈科、違建處理科、營建科、資訊室) (二)請使用科、公寓大廈科主管確實瞭解超過26日未結公文逾期原因,研析改進作為,提出具體輔導成效。(使用科、公寓大廈科) (三)訴願答辯即將到期案件,請使用科、違建處理科、公寓大廈科主管提醒承辦同仁加速辦理。(使用科、違建處理科、公寓大廈科) (四)餘案洽悉備查。 陸、 臨時報告: 一、羅副處長臨時報告: (一)「臺北市新建建築物綠化實施規則」修正案自115年1月起實施,業界於12月31日前恐有建築執照申請案搶掛情形,請建照科留意服務櫃檯收件人力充足性。 (二)因應內政部訂頒「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運送證明文件及其格式」自115年1月1日生效後實務執行管理問題,請施工科本週五(12月26日)至辦公室討論。 裁示: (一)請建照科、施工科依羅副處長意見配合辦理。(建照科、施工科) (二)「臺北市新建建築物綠化實施規則」修正案施行後,關於大型樹種枝葉高處斷落、植栽維護漏水等公寓大廈管理實務面可能遭遇問題,請公寓大廈科思考權責分工因應。(公寓大廈科) 二、洪總工程司臨時報告:提醒科室主管,發布新聞稿應上傳具有人物或機械動態照片,以提高媒體關注度。 裁示:請業務科隊主管依洪總工程司意見留意發布新聞稿吸睛程度,並配合每季將建物外牆飾面剝落、違規廣告物、違章建築等相關查處資料提供總工程司室彙整對外說明。(業務科隊、總工程司室) 三、李主任秘書臨時報告:市政大樓周邊舉辦活動搭設臨時展演案件,請使用科、違建查報隊每週巡查提報處務會議。 裁示:請使用科、違建查報隊依李主任秘書意見配合辦理,查明申請情形並即時督導。(使用科、違建查報隊) 四、洪副總工程司臨時報告:今日下午市議會工務委員會審查本局處預算,請科室主管指派幹部及專案同仁配合待命,並於線上觀看直播影片,倘第一輪有被暫擱需要補充資料者,請立刻準備資料並印妥(15份)送至議會三樓工務委員會。 裁示:處本部由2位副處長全程監看直播,請各科室隊主管務必指派幹部及專案同仁配合迅速統整資料即時檢送。(各科室隊) 五、人事室盧主任臨時報告: (一)本府為協助員工處理可能影響工作之各面向困難,維護其生活、工作及身心之健康發展,設有員工協談室,提供相關諮詢、個別協談及團體協談服務,請科室主管委婉詢問所屬人員需否運用本府員工協助方案(EAP)。 (二)本室訂於115年1月6日召開114年終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請科室主管協助填報複評考績表。 裁示:請科室主管配合人事室作業處理。(各科室隊) 六、政風室林主任臨時報告:建照科、施工科、使用科部分主管尚未完成114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作業,提醒務必於114年12月31日申報期限前上傳完成。 裁示:請建照科、施工科、使用科主管注意依限處理。(建照科、施工科、使用科) 柒、 散會。(上午10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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