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113年4月3日07:59花蓮發生地震,北市建管處對於4級以上地震成立建築物緊應變小組並啓動臺北市技師緊急動員程序,請各技師進駐各區公所待命,以了解本市建築物災情;另外針對目前公告的47件地震受損列管「黃單」建物(921地震計36件、331地震計11件),於第一時間啟動派員巡檢機制,以確實掌握列管建築物震後情況。自發生地震迄今日10:00建管處受理通報案件26件,包括磁磚剝落20件、招牌廣告物掉落2件、其餘窗戶損壞、圍牆倒塌等4件,尚無重大災情,目前皆已指派專業技師現場勘查損壞程度後依規定辦理。
此外鑑於地震產生之振動,可能對混凝土構件產生龜裂、剝落或鋼筋握裏力不足等潛在質變,致未能符合原設計需求強度,恐嚴重影響構造物安全。建管處亦通知地震前七日內有澆置混凝土之工地,應針對該灌漿樓層的結構安全委託鑑定單位進行鑑定,以確保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報告限期一個月內送建管處備查,逾期未完成者,視同有安全疑慮,將依建築法第58條規定勒令停工。自發生地震迄今日10:00工地回報地震災情2件,分別為地震造成物料掉落及吊臂變形,尚無造成人員傷亡,已要求營造廠立即處理。
建管處表示,民眾若發現因本次地震產生房屋受損情形,可參見《震災後房屋安全自我檢查手冊》先行初步判斷,或認有安全疑慮者,可通報1999或本市黃單建築物單一窗口,建管處將會同專業技師進行結構安全勘估,倘認有補強或拆除重建需求,亦可就近諮詢「危老重建工作站」,洽詢相關耐震評估補助。
建管處呼籲,地震發生後請注意住家環境及周遭建物安全如遇有外牆裝飾剝落狀況,危及人車安全,請管委會或建物所有權人立即進行維修及防護,以維護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