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就服處公開甄試:約僱工程員1名(類別編號44)
●所需資格: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內容: 一、執行建築工程施工管理、建築物使用管理、公寓大廈管理、營建管理、違章建築查報疏導拆除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新臺幣 38,948 元至 45,903 元 ●聘僱期間: 1. 自實際到職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後續僱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度起依僱用計畫表及成績考核一年一僱,僱用期限至117年12月31日止。 2. 僱用期限結束或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本次甄試報名表及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下載:網址 http://eso.gov.taipei/ ,服務電話:(02)23085231」。 ●詳情請至就服處網站查詢:115年第3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公開甄試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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