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稅捐稽徵處減稅宣導-北市全國首創房屋稅建築能效減稅5%新政
為增加淨零轉型誘因,鼓勵建築物取得建築能效標示、提升能效,臺北市政府於115年1月28日以府財稅字第11530007303號公告,自115年7月1日起,就首次取得建築能效標示第1級、第1+級(即近零碳建築)或第0級(即淨零建築)之房屋,於標示有效期間5年內,按所適用之標準單價減價5%;倘於有效期間屆滿前,首次經主管機關延續認可者,得再延長5年,但以10年為限。 建築能效標示申請單位: (再取得建築能效標示證書)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諮詢窗口02-89127890轉281 稅捐稽徵處:諮詢窗口02-23949211轉281
(先取得評定書)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諮詢窗口02-86676111轉2302~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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